局产权科(房委办)简介
一、对区公房管理所进行业务指导;对区公房管理所房租收缴工作进行管理、监督、服务及考核;掌握并审查直管公房各类违章住房清查情况,对清查工作进行管理、监控和配合;对直管公房相关法规、政策进行贯彻指导和违反调查;组织开展房管员业务培训;负责直管公房转户、过户审查、办理工作。
二、代表房管局对直管公房拆除、转移、接管及其它变更事项进行组织、管理,按照规定、程序归集、审查和移交直管公房有关档案资料,依照上级拆迁法规及局(1998)41号文件做好直管公房拆迁还房工作。
三、负责房管、房改政策研究和贯彻落实工作。
四、对全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进行配合、督促;对出售公房进行审查、批准并办理;贯彻落实住房一次性资金补偿等货币化分配方案,并进行指导、督促和检查;负责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的申报工作;对单位申请使用住房维修基金利息维修公共部位进行审批、监督和管理。
五、指导产权所有关产权产籍管理业务,对涉及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管理业务进行把关和审查。
六、对有关房改、房管方面的领导批示件、群众来信来访,按照政策进行调查、答复。
七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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